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咸阳兴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延期验收的批复
索引号: | ZDDBG214874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5〕685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咸阳兴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延期验收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11-16 |
咸阳兴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咸阳兴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申请延期验收的请示》(咸兴运司[2015]07号)收悉。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5]41号)关于申请延期的相关要求,结合该试点项目实施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咸阳兴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延期验收,建设期延长至2016年9月。
二、在延长建设期内,你公司要对照审定的《实施方案》和《甩挂运输站场建设(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站场工可》),加快实施未完成的建设任务,并在建设期满且
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后,依程序向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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